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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隆重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
http://www.119.cn   2006-12-07 10:44    中国消防在线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12月5日,福建省在泉州晋江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省政府陈芸副省长、公安部消防局杨建民副局长、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张福生处长、省政府鄢一忠副秘书长、省公安厅卢士钢副厅长、省公安消防总队陈积德总队长、唐忠林政委以及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直有关单位的领导,全省9地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各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参谋长、防火处长等100余人观摩了展示活动与汇报表演。

    5日上午,泉州晋江体育中心彩旗飘扬、锣鼓喧天,一片热闹非凡。出席“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的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在主会场现场观摩了泉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和车辆装备建设展示及汇报表演,同时,他们还深入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愿者消防队、晋江灵源民警联防队、晋江龙湖合同制消防队现场观摩了营区、队伍建设、汇报表演项目等,每到一处都异彩纷呈、亮点频闪,得到了全体与会人员的首肯。

    8时许,随着现场总指挥清澈响亮的请示汇报后,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拉开了帷幕。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和车辆装备建设中,泉州市共组织企专义务消防队、社会联动单位、公安现役消防队等各类车辆120部、人员214人参加展示,二轮、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消防车、小四轮改装消防车、东风改装云梯车、“120”救护车、“122”施救拖车等20个方队整齐有序地从主席台前依次驶过接受各级领导的检阅。随后,泉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还为参会人员精彩表演了交通事故综合处置、油池火灾灭火、举高车辆救人与灭火出水以及集合列队等四个业务技能汇报表演,充分展示了泉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抢险救援实力和协同作战能力,赢得了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愿者消防队,他们参观了志愿者消防队营区建设、图板展示,交接班制度演示、接警出动楼层操;在晋江灵源民警联防消防队,他们现场观摩了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化管理及摩托车灭火、警戒,平地一号灭火操等项目;在晋江龙湖合同制消防队,他们观看了合同制消防队队伍管理以及队员们无齿锯破拆,链锯破拆,钢筋速断器破拆,着避火服穿越火区排险、悬垂下降、攀登单绳上楼、单人垂直下楼等精彩表演。

    5日下午,出席“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的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100多人在晋江宝龙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上,各级领导及与会代表首先观看泉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和做法的DVD片。随后,福州、厦门、宁德、泉州、晋江市等领导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发言;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陈积德总队长传达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山东现场会主要精神,省公安厅卢士钢副厅长就我省“十一五”期间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了部署;公安部消防局杨建民副局长、省政府陈芸副省长先后对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作了重要指示。会议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唐忠林政委主持。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努力下,各地把创新消防力量增长方式,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牵动消防工作全局、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企事业专职、农村义务、合同制、社区志愿者、民警联防和民兵预备役消防队等各种模式消防队伍6872支,拥有队员68832人。其中合同制消防队27支,拥有队员418人、消防车31台、消防泵15台;专职消防队87支,拥有队员1346人、消防车148台、消防泵58台。特别是泉州委、市政府把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公共消防安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泉州”、“平安泉州”的基础工程,制定了社会消防专业力量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了包括合同制消防队伍、志愿者消防队伍、民警联防消防队伍、地方专职消防队伍、义务消防队伍、民兵预备役消防队伍等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城乡的防火灭火力量体系,并在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出了不少好的经验。近年来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泉州、厦门、福州、宁德等地的经验看,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的有效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平安福建”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卢士钢副厅长就“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出部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立足省情,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合同制等政府专职消防队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全省城乡具有福建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十一五”期间,全省共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2045人;二是扎实建设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三是建立健全消防文职雇员队伍,缓解消防监督一线警力严重不足的状况;四是巩固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五是积极发展群众义务、志愿消防力量。同时,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情况,在明年选择合适模式,抓好试点建设,提请政府召开现场会推广,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实效。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队伍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放到当前全省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现代警务模式的整体工作上来部署。二是要深入开展指导,提高队伍素质。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搞好业务培训,加强现场指导,提高队伍战斗力,使其更好地发挥在保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积极拓展功能,发挥队伍作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后,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不仅要赋予其火灾扑救的职能,还要赋予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能,推动这支队伍朝多功能方向发展,积极履行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

    杨建民副局长对福建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各地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治,强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不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消防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积极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想大事、求深化、谋发展,不断探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成效十分明显,做法值得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我们都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保持火灾形势的稳定。一是要着力抓好国务院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规划作为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真功夫,努力构建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二是要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消防力量分布、火灾规律特点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快速推进,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新格局。三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按照公安部要求,迅速掀起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潮,组织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加大力度,坚决依法铲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努力做到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四是全面推动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官兵深入学习领会公安部党委和部领导关于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抓基层抓什么怎么抓、打基础打什么怎么打、苦练基本功练什么怎么练,用全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一流的工作标准,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陈芸副省长对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作了重要的指示,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抓紧实施,取得实效。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二要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按照《福建省“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普及、后提高”的要求,坚持“需要与可能、现实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搞好规划,科学布点,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抓好城市消防力量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构建以“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伍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目前还没有建队的地区,要对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不同的建队模式,提出不同的建设要求,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指导”的现象发生;经济发达的乡镇加快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人员、装备配备和队伍素质方面,力争接近公安消防队的水平;已成立的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加强消防装备配备、经费保障和日常训练管理,保证灭火抢险执勤战斗的需要。要依托覆盖全省的综治工作网络,热情扶持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充分发挥基层保安队伍的作用,积极发展义务消防组织,保证灭火力量覆盖整个区域。总之,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还是欠发达的地区,无论是乡镇和村还是大型企业和企业集聚区域,都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尽可能快地在全省形成完善的自防自救组织网络。三要落实保障,努力实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通过强化制度、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在制度保障方面,省公安厅、劳动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合同制消防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省公安厅已制定消防文职雇员的管理办法,对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的用工管理、培训教育、工资待遇、医疗保险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采取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协议,依托劳动派遣机构招收人员的方式,解决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劳务用工问题。省公安消防总队要加强业务指导,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合同制消防队伍执勤备战、业务训练、管理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消防文职雇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在经费保障方面,要按照《福建省“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的渠道,积极筹集,认真落实。要探索设立消防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用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事业的发展。在人员保障方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殉职的,组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医疗、抚恤、表彰等问题;组建单位无力承担相关经费或无力全部承担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一定支持。同时,要逐步改善队员生活、学习和工作条件,使队员在健康向上的环境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定期听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建设整体素质较高、战斗力较强、作风过硬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确保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形成“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新格局。

    (审核:陈建华、欧阳天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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