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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最高可获3000元重奖
http://www.119.cn   2007-03-01 13:46    中国消防在线

 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日前,由河南鹤壁市淇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起草的《鹤壁市淇滨区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暂行办法》通过淇滨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特别明确规定,对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将由区政府给予奖励。

《办法》将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十六种安全隐患,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和特大事故隐患。其中,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奖励标准分为500元、800元、1000元3个等级;特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标准分为2000元、2500元、3000元。同时,对一般火灾隐患的举报也将给予表扬。《办法》规定,事故举报奖励每月评审一次,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和实施奖励,《办法》还公布了举报受理机构,举报电话和通信地址。

《办法》要求,对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举报单位和个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对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进行答复的,受理举报或直接查处的有关部门,要在查处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消防隐患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两名以上人员联名或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故或消防隐患的,分别按一人(一次)或第一时间举报的实施奖励,其他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在对该《办法》的审议中,淇滨区常务副区长刘祥指出:维护一方平安就是对老百姓的最大负责,安全状况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政治形势好坏标准之一,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安全、交通、消防部门一个单位的事,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刘祥副区长强调,安全工作要坚持特别严格的要求、检查、监管、处罚、评审,实行特别严密的措施和组织、配合,以确保淇滨区的安全稳定。

《办法》的出台,充分的调动了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为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刘永伟 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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