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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授予黄钦华“舍身为民卫士”称号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8-04-01 |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市 | 作者: 广西 何李发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追授黄钦华同志“舍身为民卫士”荣誉称号。

    命令指出,黄钦华同志入伍18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一名消防警官的神圣职责,勤奋学习,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奋勇争先,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练就了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黄钦华同志抗洪抢险奋不顾身、舍身救民的英勇事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桂林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追授黄钦华同志“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追授黄钦华同志“爱民模范”荣誉称号,中共广西区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追授黄钦华“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和“舍身为民卫士”荣誉称号。黄钦华同志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凯歌,树立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公安部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向黄钦华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英勇顽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勤奋敬业、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学习他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把人民当父母、视驻地为故乡,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全体公安民警要以黄钦华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公安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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